我想要寫下今天的感動,
寫下,很久沒有過的感動。
這是一個彷彿七月的冬季午後,
陽光從行道樹的縫隙間灑滿整條街,
我獨自走向對街的公車站牌,
遠遠傳來一個男孩的歌聲,
越接近站牌,聲音越響亮。
一個穿著全身黑的男孩,
蹲在站牌後方的人行道上自彈自唱,
我不是音樂狂熱者;也不愛唱歌,
但是他的歌聲卻牽動著我的耳朵、我的每條神經,
我一直在克制自己不要去看他,
卻聽見心跳跟著他的吉他打節拍。
好久好久,沒有聽過如此真誠卻又如此充滿吸引力的歌聲,
我說不出來他的音質或是他的特色,
只知道可以聽著他的聲音一整天也不會膩,
就好像我聽著Jason Mraz重複再重複。
他邊唱邊對路過的人說話,
我拉長了耳朵想聽他說了什麼,
有點心酸,
他邊說[10元不嫌少,10元也可以喔!]邊唱著歌,
我終於忍不住,從公車亭的縫隙間偷看了他一眼,
歌本攤在他腳邊,前面還有個投錢的小盒子,
正當一堆疑問開始在我腦袋裡跑起來時,
他突然背著吉他走到我身邊,
[小姐,我知道你有看到,10元不嫌少,如果比10元多更好。]
然後接著他單腳跪下唱起陶喆的愛很簡單,
我又訝異又尷尬,愣在原地;
他又說了一次[小姐,真的10元不嫌少]
我翻起大衣口袋找到一枚50元硬幣,
走到他的箱子前輕輕投下,箱子旁寫著[愛音樂,籌學費]。
他開口[小姐,可以點歌喔!你要不要點歌。]
我覺得好囧,只是低頭笑笑和他搖手說不用,
畢竟台灣不是歐洲或美國,很難遇到有陌生男人在馬路上對你唱情歌,
[小姐,真的可以點歌喔!]他又強調了一次,
我還是笑笑搖了搖手,走回站牌前。
他繼續唱著愛很簡單,偶爾停下來對路人說[10元不嫌少喔!]
我坐上公車不停回想剛剛的畫面:
他絲毫不扭捏,大方自然的說著[10元也可以喔!]
好奇想著他是怎麼樣的人?
如果有這麼棒的才華為什麼不到餐廳或酒吧駐唱?
在到站前我已經想了關於男孩的一百個為什麼,
從站牌走回家的路上我打給朋友A說:我想採訪那個男孩,
朋友A神經兮兮說[你又不認識他這樣很危險耶!]
[拜託!只是採訪而已有那麼嚴重嗎?]我有種被澆冷水的無奈。
女孩們,如果妳是我,妳會怎麼做呢?
妳會回去找他問那一百個問題,
還是把這段特別的感動留在心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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